自官媒新华社半月谈6月份谈:“有关各方要客观、理性看待,准确把握中央政策初衷”,7月20日新华日报再发评议文章称:
校外培训之乱要整治、纠偏,没有培训资质的要坚决取缔,但“一刀切”式的全面叫停或关停校外培训机构的懒政、怠政行为也很不可取。
再者,全面关停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效果来看,并未能够真正减轻家长的课业培训经济负担。因为“家长、学生需求仍在,虽然“地上培训”被禁止了,但背地里“暗流汹涌”,很多转移到“地下培训”。
文中评议,对于合规教培公司而言,应是一个可继续经营的良好信号。以下是评议全文:
新华日报孟亚生
最近,全国一些地方全面叫停或关停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,引起舆论关注,质疑之声也随之而来。
不可否认,当前不少校外培训机构存在“超纲教超前学、强化应试”等行为,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焦虑情绪,危及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;发生在一些校外培训机构中的价格欺诈、虚假宣传、缺乏资质、焦虑营销等行为,吞噬着家长钱包,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,影响社会稳定,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。民有所呼,政有所应。今年5月21日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,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。
但是,采取措施整治校外培训机构,应该是针对性地纠偏,而不是不加分析地一棍子打死。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强调,对存在不符合资质、管理混乱、借机敛财、虚假宣传、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,要严肃查处。如果不加区分和甄别地全面叫停或关停校外培训机构,必将误伤了那些资质齐全、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,这既不公平也不公正,而且这种随意关停,也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。我国《行政许可法》规定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,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。关停是很重大的行政处罚,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之前,必须要有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,并告知被处罚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,否则就是违法行政。
不加分析地全面叫停或关停校外培训机构,也给那些确有接受培训需求的学生添了堵。目前不少学校还不能实现“小班化”教学,未能完全做到因材施教、因人施教,导致对学生个体差异重视不够。对于学习和理解能力强的学生,课上内容未必能满足其学习要求;对于基础相对略差的学生,教师的授课内容可能又远超其理解水平。在这种情况下,利用假期,通过课外补习获得更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知识显然是一种正当需求。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,是学校教育的丰富和补充,能够帮助学校弥补教育教学短板,助力学习困难的学生赶上其他同学。
再从全面关停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效果来看,并未能够真正减轻家长的课业培训经济负担。因为家长、学生需求仍在,虽然“地上培训”被禁止了,但背地里“暗流汹涌”,很多转移到“地下培训”。由于 “低成本”校外培训被关,补习门槛被人为提高,一些地方从集中培训方式变为上门辅导等模式,甚至是“一对一”的高价辅导,家长付出的培训费不减反增,负担进一步加大。
教育是每个家庭的大事,孩子更是每个家庭的希望,是祖国的花朵,作为决策者,既应有理性的思考,也要有人性的温度;既要严格执法,也要因势利导。校外培训之乱要整治、纠偏,没有培训资质的要坚决取缔,但“一刀切”式的全面叫停或关停校外培训机构的懒政、怠政行为也很不可取。只有用心、用情,坚持科学行政、规范监督、依法监管,才能走出校外培训“一放就乱、一管就死”的怪圈。